
六、从承认到否认
前有蒙古事实上的独立,后有雅尔塔协定的强权瓜分;外有美国“主子”的“说服教育”,内有内战争权的急迫需求。这一切,都是国民党、蒋介石对蒙古问题采取妥协政策的依据。斯大林在占领东北后对蒋介石表态,蒙古事实上已独立了,不过是要你承认一下而已;作为交换,苏联承认国民政府是中国合法政府,并且承诺三个月后退出东北。
1945年8月14日,中华民国政府同意雅尔塔协定相关内容,宋子文、王世杰等在蒋介石授权下与苏联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但蒋介石留了一手,就是自己不签字,让手下去签字背黑锅;宋子文也不是傻子,他也溜了,派了外交部长王世杰去。在后来的国民大会上,王被其它派别的人骂个半死。大家都知道他是没权力决定的,但又不敢骂蒋,只好找他的晦气了。
为了最后颜面,蒋介石要求在蒙古举行公民投票,以投票的结果决定是否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10月20日公民投票结果公布,97.8%的蒙古公民赞成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国民政府公告说:“外蒙古人民于民国34年10月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
在对待蒙古加入联合国问题上,次年(1946年)8月6日,国民政府派驻联合国的代表徐淑希发表支持外蒙古加入联合国的声明:“蒙古人民共和国在数月之前,尚为中国之一部分,称为外蒙古。其独立乃由中国所赋予,职是之故,中国将为欢迎其加入联合国之一国家,吾人固竭诚期望其加入此国际机构。……中国于适当之时间到来时,侪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会申请。”
看起来,事情已经结束,蒙古独立已有定论。但国际事务波谲云诡,变幻莫测。1949年,新中国成立,苏联立即宣布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苏联这一行动,对台湾国民政府是沉重打击,并因此义愤填膺。因为根据苏联与国民政府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相关协议,苏联是要支持国民党的,现在对中共政权的承认和支持,在国民党眼中,无疑是“背叛”和侮辱。于是,国民党政权以“苏联违背条约在先”为由,向联合国提出控告苏联的议案,并宣布不承认蒙古独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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